3月23日下午,随着一份调解书签署,洞泾市场监管所完成了一次商标侵权纠纷行政调解。调解双方最终就“千里香馄饨王”商标专用权行使纠纷达成一致,对被请求人的商标使用行为追认授权并补充签署了特许加盟合同。
据了解,福建千里香馄饨在市场各馄饨品牌中颇为知名,然而,该品牌却不是所有馄饨店都可以打。“千里香馄饨王”商标权利人上海千里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日前在一次市场走访中,了解到洞泾镇一家馄饨店未取得该公司授权,擅自打出“千里香”旗号,于是第一时间向洞泾市场监管所反映。“正宗的福建千里香馄饨,从配方配料到用法都有精确步骤,否则就不能调出它独特口感和香味。”公司工作人员表示。
洞泾市场监管所立即启动相关调查程序。随后,涉事双方经过调解达成一致。“行政调解大大降低了我们的维权成本,提高了维权效率,松江市场监管部门真是为企业办了实事。”上海千里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。
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是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的重要途径。今年以来,区市场监管局已调解商标侵权纠纷3起,均成功化解矛盾。“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调解机制、畅通调解渠道,构建自愿、高效、公平的维权模式,为服务市场主体、优化营商环境而不懈努力。”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。
文字:梁锋 张冰剑(通讯员)
图片:受访者供图
编辑:陈燕 夏婷 毛震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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